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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因为拥有了《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这本书,我的假期生活平添了几分充实。
打开这本书,惊喜的发现,文章里面有很多古今中外教育大家的故事,读起来非常轻松,没有丝毫晦涩,可正是这些故事所折射出来的博大的教育精神和理想又能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收到影响,产生思考,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
卢梭所说的“自然”是指人的才能和器官,也就是人的天性。因此,“自然教育”就是服从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天性发展进程,促进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的教育。卢梭强调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在他看来,如果以成人的偏见加以干涉,剥夺儿童应有的权利,结果只会打乱自然的次序,破坏自然的法则,从根本上毁坏儿童。卢梭认为顺应自然的教育必然也是自由的教育,因为人最重要的自然权利就是自由。卢梭声称:“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第一基本原理。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种教育原理。”因此,他要求要尊重儿童的自由,让儿童享有充分自由活动的可能和条件,并在教学过程中采取自然的、自由的教学方法以适应儿童的身心发育水平和个别差异。
反思我们的教育,是否符合这种“自然”呢?法国的小学周三通常不上课,球场、图书馆和博物馆是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我们的孩子即使是周末也要背着沉重的书包奔赴于形形色色的兴趣班、补习班;英国的小学早上9点才上课,我们的小学生绝大多数7点50就要到校;英国的小学生没有家庭作业,没有学习课本,学习在“玩乐”中渐渐进行,我们的孩子早被沉重的作业负担压弯了腰,由于用眼过度,不少孩子小小年纪就加上了小眼镜;12岁以前的德国学生每天只上半天课,剩下来的时间就是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德国的小学与中国的幼儿园像极了,而我们幼儿园的孩子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有不少已经提前接触了小学的学习内容,等等诸如此类不符合孩子身心发展的例子举不胜举。
面对这种状况,我们真应该好好想想自然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