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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的的信息发布与管理应严格遵守校园网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网络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交互式网页的内容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有害信息必须报有关部门处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及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和检查各种信息,一经发现有不良信息及时通知领导小组组长和网络管理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不良信息扩散。
三、机房的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机房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学校网络安全主管人员。
四、凡交互式网页(如BBS、论坛、留言薄等)网页维护人员应对网页随时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必须采取措施,并通知网管安全主管人员。
五、各部门的信息数据须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在校园网上发布。
六、各部门、所有师生和校外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不得在网站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散布病毒、破坏网络服务,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3.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4.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7.与法轮功等邪教有关的信息;
8.发布不真实信息,损害学校形象和利益的信息。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网络混乱、泄密,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