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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弗受玉
故事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出自:春秋 左丘明《左传·襄公15年》
翻译:
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玉,把它献给宋国国相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把它给玉石加工的匠人看了,玉匠认为它是珍宝,所以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把不贪财作为珍宝,你把玉作为珍宝;如果给我,我们都会丧失了珍宝,还不如各人持有自己的珍宝。” 献玉的人跪拜于地,告诉子罕说:“小人带着璧玉,不能安全地走过乡里,把玉石送给您,我就能在回家的路上免遭杀身之祸。”于是,子罕把献玉人安置在自己的住处,请一位玉工替他雕琢成宝玉,等他富有后让他返回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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