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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知及回执(小学)
发布人:陈吉  发布时间:2021/2/22 8:28:30

各位家长:

根据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本学期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资助对象

提供材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扶贫手册》

3、孤儿

孤儿须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

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学生

学生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区级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相关证明

9、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0、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学校自行认定,并履行相关认定程序

资助标准:免收社会实践费80元/学期。

生活补助:1、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学生、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125元。

2、其他类型困难学生每人每学期750元。

申请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 12日。

申请流程: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到班主任处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由班主任交学校验证。

开学收费:本学期预收伙食费1044元(多退少补)。因疫情暂缓收取社会实践费。

      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小学

       2021年2月22日

回   执

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知已收到。

是否符合资助条件(请勾选):  □是   □否

符合资助条件,是否申请办理资助(请勾选):  □是   □否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日期:              

附件:小学21春季资助通知及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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