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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根据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本学期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资助对象 |
提供材料 |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
2、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
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扶贫手册》 |
3、孤儿 |
孤儿须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 |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 |
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
6、残疾学生 |
学生本人《残疾证》 |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
区级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
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
相关证明 |
9、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10、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
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
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学校自行认定,并履行相关认定程序 |
资助标准:免收社会实践费80元/学期。
生活补助:1、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学生、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125元。
2、其他类型困难学生每人每学期750元。
申请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 12日。
申请流程: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到班主任处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由班主任交学校验证。
开学收费:本学期预收伙食费1044元(多退少补)。因疫情暂缓收取社会实践费。
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小学
2021年2月22日
回 执
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知已收到。
是否符合资助条件(请勾选): □是 □否
符合资助条件,是否申请办理资助(请勾选): □是 □否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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